| 索引號 | 11330283002979996P/2024-159736 | 組配分類 | 區府辦文件 | 主題分類 | 國內貿易(含供銷) |
|---|---|---|---|---|---|
| 發文字號 | 奉政辦發〔2024〕26號 | 發文日期 | 2025-01-02 | 成文日期 | 2024-12-31 |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發布機構 | 區政府辦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 規范性文件登記號 | BFHD01-2024-0003 | ||||
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商貿流通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加快推動我區商貿流通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擴需求強動能優品質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奉政辦發〔2024〕5號)文件精神,特制訂本意見。
一、引育商貿企業做大做強
(一)支持商貿主體提質上規。對首次在奉化經營獲得國家統計部門賦予行業代碼的批發、零售、餐飲企業獎勵,按照《寧波市奉化區關于加快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試行)》(奉服務〔2023〕4號)第7、第8條款執行,如有優化調整,按最新政策執行;對首次在奉化經營獲得國家統計部門賦予行業代碼的批發、零售、餐飲個體戶,最高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支持商貿主體穩定增長。對已獲得國家統計部門賦予行業代碼的零售企業,當年銷售額每增加200萬元給予1萬元獎勵;對已獲得國家統計部門賦予行業代碼的餐飲企業,當年營業額每增加100萬元給予1萬元獎勵;每家每年最高給予20萬元獎勵。企業申報年度前3年營業額出現過負增長的,以申報年度前3年最高營業額作為基數。對已獲得國家統計部門賦予行業代碼且政策實施年度起連續3年增速15%以上的批發、零售、餐飲個體戶最高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支持商貿企業規模壯大。對已獲得國家統計部門賦予行業代碼的批發、零售、餐飲企業達到一定規模的獎勵,按照《寧波市奉化區關于加快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試行)》(奉服務〔2023〕4號)第7、第8條款執行,如有優化調整,按最新政策執行。
二、推進商貿業態提質升級
(四)支持特色街區創建和改造提升。對新建并通過考核驗收的特色街區,最高給予其20萬元獎勵;對改建并通過考核驗收的特色街區,根據街區改造提升投入的費用,最高給予其實際投資額的20%補助,每條街區最高給予200萬元補助。
(五)支持首發經濟發展。對品牌企業或其授權的代理商新開設全國首店、浙江首店、寧波首店、奉化首店的,經認定后,最高分別給予60萬元、4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同時,首店開展首發首秀等活動的,經認定后,最高按照其活動的場租、展場搭建等總費用的20%給予補助,每家每年最高補助10萬元。對知名潮店網紅店、老字號新開設寧波首店、奉化首店的,經認定后,最高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
(六)支持品牌連鎖發展。對自有品牌企業或平臺開設統一設計(門頭、背景、品牌元素等)裝飾的直營店、專賣店的,經認定后,每新開一家給予2萬元獎勵,每家每年最高給予20萬元獎勵。
(七)支持商貿主體創新創優。支持商貿流通業各類主體通過創新發展、創優品質獲得市級以上政府及商務部門授予的榮譽和表彰;支持商貿企業開展消費品以舊換新;支持餐飲企業(含個體戶)積極參加米其林餐廳、綠色餐飲、鉆級餐飲等星鉆級評定和創建;支持經營面積500平方米以上且已獲得國家統計部門賦予行業代碼的餐飲企業投入資金發展壯大;支持商貿行業協會開展行業調研,促進行業自律,推動行業發展以及相關公共服務事項。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資金,對上述單位給予一定獎勵。
三、促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
(八)支持出口企業開拓國內線上市場。對上年度自營出口額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企業,當年網絡零售額達到1000萬元且同比增長10%以上的,給予其當年網絡銷售額增長部分1%的獎勵,每家每年最高給予20萬元獎勵。
四、加快平臺經濟和電商產業發展
(九)支持平臺經濟發展。對當年交易額增長達20%—50%及以上的平臺企業,最高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支持電商園區(基地)發展。對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入駐實體辦公的電商類經營主體10家以上、園區(基地)內電商相關業態占比50%以上且年網絡零售額達到1億元以上的電商園區,最高給予其30萬元一次性獎勵。成功創建國家、省、市級(示范)園區和基地的,再最高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獎勵。
(十一)支持直播電商企業發展。對上年度直播銷售額達到
500萬元且當年同比增長10%以上的企業,經認定后,給予其直播銷售額增長部分1%的獎勵,每家每年最高給予20萬元獎勵。鼓勵直播電商產業高質量發展,對通過省、市級“綠色直播間”的,最高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二)支持電子商務行業發展。支持企業在國內電商平臺開設旗艦店;支持電商行業及企業開展電商人才培訓。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資金,對上述企業給予一定獎勵。
五、推動民生保障水平再提升
(十三)提升菜籃子等重要商品保供能力。支持創建寧波市級菜籃子商品供應基地,進一步加強菜籃子基地建設;支持按照協議執行商業儲備,進一步保障物資常態儲備;支持發展新業態提高流通效率,進一步健全菜籃子流通模式;支持開展生活必需品供需監測,進一步加強市場運行監測;支持承擔生活物資應急采購調撥任務,進一步落實應急保供工作;支持設立農副產品平價直銷專區,進一步推動農商對接互聯;支持優化菜籃子(市場運行)綜合服務體系運維,進一步提升數字保供能力。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資金,對上述單位給予一定獎補。
(十四)支持農貿市場和專業市場提質升級。推動農貿市場和專業市場建設水平和管理水平提升。對通過省“五化”市場、寧波市“農貿市場智慧監管項目建設”驗收的,每家最高給予20萬元的獎勵。對通過省放心市場驗收的,每家最高給予10萬元獎勵,對通過五、四、三、二、一星級文明規范市場驗收的,每家最高分別給予100萬元、40萬元、10萬元、5萬元、2萬元獎勵。對通過AAA、AA、A級農批市場食品安全規范化創建的,每家最高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十五)提升食品行業發展水平。促進餐飲行業健康發展,打造智能化、陽光化、現代化餐飲單位,對通過考核的單位給予每家最高2萬元獎勵。促進涉及“一老一小一農”食品行業健康發展,對通過考核的農村食品配送企業給予每家最高15萬元補助,對通過考核的校園和養老食堂食材集中配送單位給予每家最高3萬元獎勵。
(十六)提升食品藥品行業安全管理能力。對通過考核的藥事服務站、化妝品經營單位和商圈管理方、餐飲集聚街區(綜合體)、農村家宴場所、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生鮮店鋪等,統籌安排資金予以獎勵。
六、附則
(一)本政策條款與我區其他扶持政策或上級相關扶持政策內容重合的,除有特殊說明外,按“就高、補差、不重復”原則給予獎勵。同類項目升級上等次的,除另有約定外,扶持金額補差認定。已享受綜合扶持政策的企業,不再享受本政策。新設立企業與區內已有企業業務關聯度較高的,視為同一主體。
(二)本意見中提及的“銷售額”是指企業(含個體戶)年度不含稅銷售額,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數據為準。
(三)本政策中所提的“達到”“以上”“不超過”均含本數。
(四)本意見中的“特色街區”是指通過考核驗收的街區。商業集聚區指商業綜合體、特色街區、專業市場、電商園區等。
(五)本意見所指的出口企業,其出口數據以區商務局獲得的海關數據為準。企業工貿分離后通過區內關聯貿易公司出口的,視同為同一主體。
(六)本意見中的“平臺企業”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擁有電子商務平臺或自建網站的市場主體,涵蓋網絡銷售類、生活服務類、社交娛樂類、信息咨詢類、金融服務類、計算應用類等多個領域,涉及商品交易、交通出行、文化旅游、醫療健康、教育培訓、工業互聯網等多個行業的企業。
(七)企業政策申報年度發生較大安全生產事故、重大環境污染事故、重大稅務違法行為、嚴重違法經營、重大勞資糾紛、統計數據造假、嚴重失信等以上行為之一的,經相關部門認定后,不得享受本政策。企業在政策兌付前已注銷、遷出我區或未正常經營的,不再兌付政策資金。
(八)本意見相關條款分別由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區財政局負責解釋,涉及的《奉化區加快商貿流通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細則》由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區財政局另行制定。
(九)本意見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原《奉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商貿流通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奉政辦發〔2020〕65號)《奉化區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商貿流通業高質量發展的補充意見》(奉政發〔2021〕15號)《奉化區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奉商務〔2020〕38號)《奉化區重要生活必需品保供應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奉商務〔2021〕39號)等文件同時廢止。
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奉政辦發〔2024〕26號關于加快商貿流通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