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明問題解讀:《關于加快推進為老助餐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
問:為什么要出臺此項政策?
答:為深入貫徹省市區《關于推進新時代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根據《寧波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浙江省民政廳關于切實做好助餐配送餐服務擴面工作的通知》(浙民福〔2018〕3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今年市區兩級政府民生實事項目要求,從供給側出發,將老年助餐工作的重點從“老人跟著助餐點走”到“助餐點跟著老人走”,通過開辦村級老年食堂、培育發展中心食堂、設立鄰里助餐點等方式,同時依托奉化區智慧養老服務系統,構建覆蓋全區所有老年人的助餐服務網絡,在老年人需要助餐服務時,能第一時間享受到集中就餐或者上門送餐服務。
問:制定此項政策的依據有哪些?
答:《寧波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寧波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民政廳關于切實做好助餐配送餐服務擴面工作的通知》
問:是否有政策補助?具體標準是怎么樣的?
答:補助分為建設補助和運營補助。
建設補助:①老年食堂,按照可同時容納人數分兩檔,20到49人集中就餐的給予15萬元一次性建設補助,50人及以上集中就餐的給予25萬元一次性建設補助;②鄰里助餐點,給予最高2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③“中心食堂”,按照實際建設投入資金的60%最高100萬元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
運營補助:①老年食堂,年運營時間一般不少于300天,根據符合補助條件的實際用餐人數,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撥付用餐補助。為其它村(社區)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門服務的,根據符合補助條件的實際送餐人數,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給予送餐補助。②鄰里助餐點,參照老年食堂給予用餐補助,不再享受送餐補助。③“中心食堂”,年運營時間一般不少于300天,日均就餐老人數在50人及以上的,根據符合補助條件的實際用餐人數,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給予用餐補助。為居住在鎮(街道)轄區內老年人實施送餐上門服務的,根據符合補助條件的實際送餐人數,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給予送餐補助。
注意,上訴兩項補貼均發放給助餐服務機構。
問:哪類人是為老助餐保障對象?
答:具有奉化區戶籍,且居住在奉化區范圍內70周歲及以上居家老年人和60周歲及以上持有一級、二級殘疾證或肢體三級殘疾證的居家老年人。
問:如何咨詢政策相關事宜?
答:可向區民政局社會養老服務指導中心咨詢關于為老助餐政策相關事宜。
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讀機關:寧波市奉化區民政局
解讀人:王幸幸、葛超宇
聯系方式:0574-8850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