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02830029800655/2026-167283 | 組配分類 | 優待政策 |
|---|---|---|---|
| 主題分類 | 教育 | 發文日期 | 2026-04-20 |
| 發布機構 | 區教育局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2026年寧波市奉化區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積分入學辦法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學工作,更好地保障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2026年奉化區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積分入學辦法,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請積分入學的對象
2026年秋季學期申請在奉化區學校就讀一年級和七年級(初中一年級)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
其中優撫優待對象和政策性優待對象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不列入積分入學對象。(具體見《2026年寧波市奉化區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義務教育段入學政策告家長書》)
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已在奉化區購買住房,且在2026年4月30日之前已經取得住房“產權證”的,可以以房申請入學,不列入積分入學對象。
寧波市內海曙、江北、鄞州、北侖、鎮海及高新區、前灣新區戶籍對象,屬于城區間流動,按規定不需要辦理居住證,不參加量化積分,不列入積分入學對象。
二、申請積分入學的條件
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入學須同時符合以下2個條件:
(一)申請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或本人持有奉化區《浙江省居住證》(居住證上最后簽注的常住地為奉化區內,下同),且在有效期內;
(二)申請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奉化區內有穩定職業和相對固定住所。
溫馨提示:
1.《浙江省居住證》已超過有效期的,請及時簽注或補領新的居住證。
2.未申報量化積分的,請及時申報量化積分。
3.錄取時將查驗《浙江省居住證》“戶口簿”“量化積分值”“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奉化工作、生活的有效憑證(租房協議、工資單、納稅證明等)”,請提前準備好相關材料。若提供的材料被認定為弄虛作假,則取消當年積分入學資格。
三、申報量化積分的程序
量化積分的申評由寧波市公安局奉化區分局治安大隊相關部門具體負責。
(一)量化積分申評指標賦分標準
量化積分申評指標分為省級共性指標(100分)、市級共性指標(150分)、區級個性指標(50分),共300分,具體見附件1。
(二)申報方式
符合申報量化積分條件的,可選擇以下二種方式中的其中一種辦理量化積分。
1.線上申請:電腦端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搜索“浙里新市民”服務專區(寧波本級區域)或者手機端登錄浙里辦APP搜索“浙里新市民”服務專區,在積分入學應用中自主上傳各類資料進行線上申請,具體操作方法見附件2。
2.線下申請:攜帶申請量化積分須提供的相關材料,到現居住地(暫住地)所在的鎮(街道)行政服務中心量化積分受理窗口進行線下申請。辦理地址及聯系電話見下表:
單位 | 申評窗口地址 | 聯系人及電話 |
錦屏街道辦事處 | 錦屏街道茗山路251號一樓行政服務中心 | 毛威 88507291 |
岳林街道辦事處 | 岳林街道岳林東路311號資源配置和綜合(政務)服務中心 | 康軍 88915257 |
莼湖街道辦事處 | 莼湖街道東盛路308號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 | 任炳杰 88987072 |
西塢街道辦事處 | 西塢街道鎮南路110號社會治理中心一樓大廳 | 鄔永波 88968200 |
尚田街道辦事處 | 尚田街道鎮西路19-5號 | 顧維斌 88637921 |
蕭王廟街道辦事處 | 蕭王廟街道峰嶺南路6號一樓行政服務中心 | 江岳 88836211 |
江口街道辦事處 | 江口街道瑕浦西路98號中交壹里科創云廊2號樓便民服務中心一樓 | 鄭穎 88607538 |
方橋街道辦事處 | 方橋街道恒發路277號便民服務中心 | 張露娜 88608980 |
溪口鎮 | 溪口鎮中山路108號矛調中心一樓大廳 | 方雄明 88866952 |
大堰鎮 | 大堰鎮文教路6號資源配置和綜合(政務)服務中心 | 竺凡可88605248 |
裘村鎮 | 裘村鎮銀河路蘆溪家苑13幢5-8一樓行政服務中心 | 陳碧紅 88756195 |
松岙鎮 | 松岙鎮振興路85號矛盾調解中心205室 | 胡云鶴 88793708 |
(三)申報時間
2026年4月1日—4月30日(線上申請24小時開通,線下申請僅限工作日8:30—11:30;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四)積分政策咨詢及復核
申請人對積分分值有異議的,可以通過線上或線下方式提出復核申請,審核部門將在規定期限內復核并反饋。
寧波市公安局奉化區分局治安大隊咨詢電話:0574-88645165(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技術咨詢電話:0574-87355650。
四、積分入學申請與錄取
(一)申請入學報名的時間一般在五月份,具體申請辦法、錄取條件等以《寧波市奉化區教育局關于做好2026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為準,請關注“奉化教育通”微信公眾號、區教育局官網等平臺,具體由區教育局負責實施。
(二)錄取時,根據申請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量化積分分值(以分值高的一方為準)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分值相同時,以寧波市奉化區內依法繳納社保時間長短排序錄取。
(三)若因申請的學校學位不足,符合積分入學條件但未被錄取的隨遷子女,由區教育局按相對就近原則統籌調劑至有空余學位的其他學校入讀。
(四)若申請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因故未申請量化積分的,待各學校相應批次招生結束后,根據有效的奉化區《浙江省居住證》和寧波市奉化區內社保繳納時間長短等情況,依次錄取到還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奉化區將按照上級要求,積極推行“居住證+量化積分”入學梯度服務,通過多種途徑,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家長常住地相對就近入學,做到應入盡入。
附件1:寧波市奉化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申評指標賦分標準.docx
附件2:寧波市奉化區“浙里新市民”量化積分自助申請操作指南.docx
寧波市奉化區教育局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