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0283739496251A/2026-166900 | 組配分類 | 部門街道文件 | 主題分類 | 政務公開 |
|---|---|---|---|---|---|
| 發文字號 | 溪政〔2026〕19號 | 發文日期 | 2026-04-20 | 成文日期 | 2026-04-14 |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發布機構 | 溪口鎮 |
溪口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溪口鎮農村三資報賬流程指引制度(試行)》的通知
溪口鎮農村三資報賬流程指引制度(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溪口鎮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便于和規范村財務報賬,統一三資管理標準,依據《寧波市奉化區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制度(修訂版)》、《寧波市奉化區小型建設工程項目交易管理辦法(修訂版)》、《寧波市奉化區微型建設工程項目發包管理辦法(修訂版)》、《奉化區限額以下村級工程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溪口鎮區域內所有村集體經濟組織。
第二章 村級工程類
第三第 ?達到規定的招標(交易)額度,通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施公開招標(交易)的村級工程涉及的勘察設計、監理及施工項目,在申報入賬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一)單項30萬元及以上的勘察設計類項目
工程立項文件或賦碼表(或重大財務事項事前審核表)、村兩委會及成員代表大會會議記錄、中標通知書或成交確認書、勘察設計合同、履約保證金支付憑證或銀行保函或保險保單、中標單位提供的發票、工程質量驗收評定表(申請退還履約保證金時提供)等資料。
(二)單項30萬元及以上的施工項目
工程立項文件或賦碼表(或重大財務事項事前審核表)、村兩委會及成員代表大會會議記錄、工程實施方案公示單、中標通知書或成交確認書、施工合同、履約保證金支付憑證或銀行保函或保險保單、進度款支付證書(監理制的須經總監簽字)、中標單位提供的發票、工程質量驗收評定表(申請退還履約保證金時提供)、工程結算審核報告、村級工程項目復查驗收單(申請支付質量保證金時提供)及相關公示照片等資料。
(三)單項30萬元及以上的監理項目
工程立項文件或賦碼表(或重大財務事項事前審核表)、村兩委會及成員代表大會會議記錄)、中標通知書或成交確認書、監理合同、履約保證金支付憑證或銀行保函或保險保單、中標單位提供的發票、工程質量驗收評定表(申請退還履約保證金時提供)等資料。
第四條 未達到規定招標(交易)額度,由村自行組織實施的村級工程勘察設計、監理及施工項目,在申報入賬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一)單項3萬元及以上30萬元以下的勘察設計、監理項目
????1.通過寧波市中介超市(https://zjcs.zwb.ningbo.gov.cn/)實施發包,提供工程立項文件或賦碼表(或重大財務事項事前審核表)、村兩委會及成員代表大會會議記錄、發布信息及結果公示網頁、中選通知書,同時附上村兩委會及成員代表會議關于發包過程的記錄,服務合同、項目驗收單、服務承包商開具的發票等資料。
????2.詢價比選發包,提供工程立項文件或賦碼表(或重大財務事項事前審核表)、村兩委會及成員代表大會會議記錄、3萬元及以上物資或服務采購審批表、詢價報價單及詢價匯總表(建議按國家及行業收費標準下浮40%)、服務合同、項目驗收單、服務承包商開具的發票等資料。
????(二)單項5萬元及以上30萬元以下的村級工程施工項目
?1.符合簡易工程條件,以點工方式實施的,提供村兩委會及成員代表大會會議記錄(單項10萬元及以上的另需提供重大財務事項事前審核表)、溪口鎮村級工程項目實施決策表、造價機構出具的工程預算報告及由村自行編制的點工預算書(依據造價機構出具的預算價下浮15%控制)、工程實施方案公示單、村級工程項目驗收報告表、工程結算公示單、工程結算審核報告(有財政資金補助項目需提供)、計日工記錄臺賬、機械臺班記錄臺賬、相關公示照片等資料;對單項采購合同在3萬元及以上的建筑材料采購、施工機械外包合同另提供3萬元及以上物資或服務采購審批表、詢價報價單及詢價匯總表、物資或服務采購合同、供應商提供的發票。
????2.村內采購發包,以包工包料方式發包的項目,提供村兩委會及成員代表大會會議記錄(單項10萬元及以上的另需提供重大財務事項事前審核表)、溪口鎮村級工程項目實施決策表、第三方造價機構出具的施工圖預算書、村兩委會及成員代表會議表決意見、工程實施方案公示單、招標公告[建議控制價下浮區間:房建5-10%、裝修:7-12%、市政6-11%、園林綠化10-15%、公路5-12%、水利8-15%(山塘整治4-10%)]、報價單或詢價單及匯總表、施工承包合同、工程驗收單、工程結算公示單、造價機構出具的工程結算審核報告、村級工程項目復查驗收單(申請支付質量保證金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稅務發票以及相關村內公示照片等資料。
第五條 單項低于3萬元以下的工程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類項目、低于5萬元以下的工程施工項目,應提供村兩委會會議記錄、由村編制的簡易預算、工程實施方案公示單、相關合同、人工及機械臺班考勤記錄表、工程驗收單、工程結算公示單及相關發票等資料。
第六條 ?為降低施工項目預算編制成本,各村集體經濟組織可從公開征集的造價咨詢機構名單中自行選擇造價咨詢服務機構,單項建安造價30萬元以下的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費用統一為1200元。
第七條 ?工程施工項目中,如出現單項工程變更金額在5萬元及以上或變更額占合同價(或村編制的預算價)20%以上的,須按重大事項“五議兩公開”決策程序,并填妥《重大財務事項事前審核表》履行審批手續。
第三章 服務或物資采購類項目
第八條 ?使用村集體資金采購服務或物資項目,應按單項采購金額實行分類管理,在申報入賬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一)單項5000元以下采購項目,提供合同(物資采購不作強制要求)、供應方的發票等資料。
(二)單項5000元及以上3萬元以下采購項目,提供村兩委會會議記錄(明確采購內容、采購小組名單)、采購合同、供應方的發票等資料。
(三)單項3萬元及以上30萬元以下采購項目,提供村兩委會及成員代表大會記錄(明確采購內容、預算、采購小組名單)、經審批的《3萬元以上村級服務及物資采購單》、村級物資(服務)采購方案公示單、3份及以上《詢價報價單》、《詢價匯總表》、采購合同(或協議)、村級物資(服務)采購驗收單、供應方的發票及相關村內公示照片。
(四)單項30萬元及以上采購項目,須納入區采購中心實施公開采購,提供重大財務事項事前審核表、村兩委會及成員代表大會記錄(明確采購內容、預算、采購小組成員)、村級物資(服務)采購方案公示單、采購公告、中標通知書、采購合同、村級物資(服務)采購驗收單、供應方的發票及相關村內公示照片。
第九條 對單項采購金額在3萬元及以上30萬元以下的特殊類項目,如購買農業險、人身意外險等,無法提供《詢價報價單》及《詢價匯總表》的,且無相關部門價格依據的,可采用電話詢價方式等形成書面記錄,并經詢價人及監事會成員簽名作為入賬依據。
第十條 ?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不得將村集體資金用于宴請、購買禮品、與村集體經濟發展無關的廣告宣傳等支出。
第四章 ?資產資源產權類項目
第十一條 ?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村集體所有的房屋、場地、耕地、山林地、山塘水庫等資產資源開展對外出租、承包或轉讓活動,應按單項標的交易金額實行分類管理,在申報入賬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一)單宗標的額在3萬元以下項目
?提供村兩委會及成員代表大會記錄(明確標的名稱、發包年限、發包方式、發包起始價)、經審批的《溪口鎮村級集體資產資源交易審核登記表》、溪口鎮村集體資產資源產權交易方案公示單、交易公告和報名匯總表及競價記錄資料(采用村內公開交易的要求提供)、村集體資產資源產權交易結果公示單、經濟合同、由村開據的收款收據及相關公示照片等資料。
????(二)單宗標的額3萬元及以上項目
????提供村兩委會及成員代表大會記錄(明確標的名稱、發包年限、發包方式、發包起始價)、經審批的《溪口鎮村級集體資產資源交易審核登記表》(單宗標的額在10萬元及以上的另需提供重大財務事項事前審核表)、溪口鎮村集體資產資源產權交易方案公示單、產權交易文件、《成交結果公示單》、《成交確認書》、合同或協議、由村開據的收款收據及相關公示照片等資料。因項目交易發生的競租(買)人的競(買)保證金退款無須經村兩委會、成員代表大會審核表決及重大財務事項事前審批,可按產權交易文件規定的退款條件予以退還。
第十二條 標的額以產權項目合同起始價為準,其中租賃類項目按單年起始價及租賃期限總年度相乘的累計額計算,對房屋等不動產資產租賃原則上不得超過5年,耕地、林地等資源類承包租賃原則上不得超過15年,對于確有必要延長年限的,須經鎮黨工委會議集體審議,且最長不得超過法定期限,相關會議記錄同時作為入賬依據。
第五章 ?合同審查管理
第十三條 村級合同是指溪口鎮以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一方主體的各類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村集體土地承包租賃、房屋租賃買賣、資產出讓、工程建設、勞動勞務、物資或服務采購等各類合同。
第十四條 根據《進一步加強溪口鎮村級合同管理實施方案》,溪口鎮村級合同實行審查制度,除采購食品、化肥農藥、一次性消耗品以及不涉及公共安全隱患且無特殊售后服務要求的電器、建材等采購合同外,其它經濟合同均實行審查制,經審查的合同方式用于經濟活動,并憑《溪口鎮村級合同審查監督流轉單》入賬。
第十五條 為便于統一管理,對單項金額在5000元及以上的物資采購活動均應簽訂采購合同。
第六章 ?銀行賬戶及資金管理
第十六條??村集體經濟組織原則上只能開設一個基本存款賬戶,因特殊工作需開設一般賬戶的,須經村監事會、成員代表大會通過,并經鎮政府審批,報區農業農村局復核,且在工作結束后及時辦理賬戶注銷。
第十七條??嚴格控制現金支付,推行浙江省農村集體經濟管理系統銀農直聯支付和“村務卡”管理,因工作需要,需預領集體資金的,應經鎮三資辦批準,并在批準事項結束后三天內結清,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第十八條?嚴格控制現金庫存,嚴禁利用村老年活動室等名議設賬外賬、私設小金庫、多頭存款和坐收坐支,收取的現金收入一般應在三天內到銀行網點繳存或通過村收款二維碼及時存入村賬戶,并按月做好報賬手續。
第十九條?村集體資金支出實行聯審聯簽制度,對數額在2000元以內開支,由村理事長審批和監事會主任審核;2000元~5000元開支,由村理事長、村委會主任(副主任或指定成員)審批和監事會主任審核;5000元以上由黨組織、村委會、理事會聯系審批和監事會主任審核。
第二十條?涉及向個人購買勞務服務且對方要求村開具稅務發票的,應由其個人到國稅部門辦理個人所得稅繳費手續,將并完稅證明材料交村后,方能支付相關費用。
第二十一條?除上級規定可發放的工資報酬及獎金外,村兩委干部不得通過村集體賬目領取其它各類補貼、津貼。
第七章 入賬審核要點
第二十二條 鎮三資管理服務中心接收各村報賬員入賬資料時,重點審核以下內容:
(一)結報憑證資料要素是否齊全、清晰,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簽章、村監會簽章是否齊全,有無相應會議記錄,從審批到結算資料各時間節點是否存在倒置情況。
(二)結報憑證是否合法,單位、數量、金額及大小寫是否相符,有無涂改現象,相關出勤記錄存在人員或日期涉嫌造假等。
(三)相關合同是否按規定經鎮司法所、鎮三資辦審核流轉。
(四)是否違反非生產性開支管理規定。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因相關政策調整,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不一致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由鎮三資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溪口鎮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