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切實做好2026年防汛防臺抗旱準備工作的通知
2026年是“十五五”規劃開局之年,也是我區融入寧波現代化濱海大都市建設、推進共同富裕示范先行的關鍵之年,做好防汛防臺抗旱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意義重大。為深入貫徹國家防總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防汛防臺抗旱的各項工作部署,落實全國、全省、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會議要求,根據《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條例》和省防減救災委、省防指《關于切實做好2026年防汛防臺抗旱準備工作的通知》(浙防減救委〔2026〕2號)精神,結合我區地形地貌、產業特點和工作實際等情況,現就做好2026年防汛防臺抗旱準備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重要論述,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一個目標、四個寧可”理念,始終保持“奉化不能出事”的緊迫感,大力發揚“盯得緊、抓得實”的工作作風,深刻把握“早一分、晚一分,結果可能就會千差萬別”的內在邏輯,以推進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為主線,立足防大汛、防強臺、能搶險、會救災,早謀劃、早部署、早行動,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原則,全面壓實責任,深化隱患治理,強化應急準備,提升基層基礎,守牢“確保全區大江大河、水庫山塘不決堤不潰壩,確保城區不出現長時間大面積積水,確保不發生群死群傷情況”三條底線,為我區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安全保障。
二、主要內容
(一)持續完善聯合指揮體系。一要壓實全鏈條防汛責任。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屬地為主,全面落實黨領導下的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更新調整各級防指成員和基層防汛責任人,健全“區領導包鎮街、鎮街領導包村社、村社干部包戶到人”包保責任體系,按權限予以公布。明確水庫山塘、地質災害點、易澇區、景區等重點部位“一點一責任人”,確保責任體系完善。二要完善防汛防臺預案方案。貫徹“以預報預警為令”理念,持續優化“1833”聯合指揮體系運行方案,完善短臨預警響應提醒機制。結合我區實際,重點修訂山區山洪避險、沿海養殖人員轉移、城區內澇處置、景區游客疏散等專項預案,更新鎮街指揮要素圖和村社防汛形勢圖。針對極端天氣,完善轉移避險預案方案,細化避險對象、轉移路線和相關責任措施,特別關注“老、小、貧、弱”等特殊群體和施工工地、敬養老院等重點場所。三要提升監測預警水平。聚焦溝口河道、水庫山塘、地質災害風險、隧道橋涵等重點部位和偏遠山區(如大堰、溪口部分區域)及夜間強降雨等薄弱環節,強化風險監測與預警。以降雨落區、強度為重點提升預報精準度,延長預警預見期。加強監測預警關鍵技術和先進智能裝備的應用,推進監測預警能力共建、設施共用、信息共享。3月底前,完成全區防汛監測預警設施設備全面檢查、校準和維護,確保運行正常。
(二)全覆蓋開展隱患排查整治。一要全面動態排查。嚴格落實《浙江省自然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區防減救災辦、區防指辦牽頭抓總,成員單位按行業分工強化行業專業排查,聚焦“八個重點風險領域”(見附件1)及山區、江河、海上、交通、城市等重點部位,開展“拉網式”排查整治,3月底前完成全域排查,摸清風險區受影響人員底數,堅決避免“帶險入汛”。二要嚴格閉環整改。各地各部門要以“工作流程規范化、檢查內容清晰化、隱患判定標準化”為重點,制定風險隱患排查清單或風險隱患排查“一本通”,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對排查出的隱患實行清單管理、銷號閉環,加大“亂占、亂采、亂建、亂堆”等違法違規行為清理整治力度,確保5月底前整改到位,確因客觀條件無法完成整改的,要落實度汛方案。三要開展指導服務。3月下旬前,區防指、各成員單位要結合我區和各自管理領域實際情況,通過隨機抽查、暗訪等形式完成入汛前全覆蓋指導服務工作,及時發現和解決突出問題。省防指將于3月下旬至4月上旬組織一次全省性綜合指導服務。
(三)夯實防汛防臺基層基礎。一要推進應急小單元體系建設。鞏固基層防汛防臺體系標準化提能升級成果,以民生實事為抓手,深度融入我區“141”基層治理體系,加快構建職責清晰、資源前置、響應迅速的防汛防臺應急小單元體系,實現“小事不出單元、大事快速響應”,筑牢基層防災減災第一道防線。二要加大培訓力度。落實全省防汛防臺“萬人大培訓”要求,區防指制定“奉化區防汛防臺責任人培訓工作方案”(見附件2),各地各部門要制定專項培訓方案,明確區、鎮街、村社三級責任人培訓重點,壓實行業部門和屬地培訓工作責任,分級分層落實培訓工作,確保5月底前完成責任人培訓全覆蓋,各級責任人“懂業務、會指揮、能處置”。三要創新宣傳方式。依托“祥和2026”系列行動,廣泛宣傳防災避險應知應會知識。通過應急廣播、“奉化發布”等新媒體平臺、村社公告欄、景區宣傳屏、企業宣傳欄等渠道,開展常態化宣傳教育,確保群眾知曉預案、會避險逃生。
(四)全面強化應急準備。一要加強物資保障。3月底前,按照《浙江省應急物資儲備參考標準(試行)》,配齊區、鎮街兩級應急物資,多災易災村“三大件”“四小件”、移動照明燈組等配備齊全。對所有防汛物資裝備進行逐一調試,建立管理臺賬,確保性能完好、隨時可用,尤其要在山區農村等防災薄弱區域提前預置到位。二要強化力量部署。5月底前,區城安中心要健全區、鎮(街)、村(社)三級救援隊伍對接聯動機制,統籌落實區、鎮(街)應急救援隊伍整組工作,完善區、鎮(街)基層搶險工程機械對接聯動機制,確保緊急情況下能夠快速調度、高效處置。三要加強訓練演練。鎮街綜合應急救援隊伍開展不少于1周的專業訓練,重點提升抗洪搶險、地質災害救援、城市內澇處置等實戰能力,主汛期前完成各級防汛演練,實現重點區域、重點人群演練全覆蓋。
三、工作要求
(一)及時更新信息。各地各部門要在3月底前,在“基層防汛防臺應用”平臺完成各類防汛責任人、風險區受影響人員、村級防汛形勢圖、指揮要素圖等信息更新,及時更新“防汛防臺在線應用”集成對接的相關行業系統應用的防減救災信息要素,確保信息準確、全面、鮮活。
(二)全面錄入系統。按照“誰排查、誰錄入”的原則,將排查出的所有風險隱患全面錄入系統,全要素形成“一張單”,逐項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員、整改措施、完成時限,量化細化閉環管控措施,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
(三)動態統計報送。各鎮(街道)每月10日、25日前,通過“基層報表數據‘只報一次’綜合應用”填報本地防汛備汛工作相關信息(附件3);區防指成員單位每月10日、25日前,通過“防汛防臺聯合指揮平臺”填報本部門防汛備汛工作相關信息(附件4)。
請各鎮(街道)防指辦和區防指成員單位在3月底前,將本地區、本部門防汛備汛工作情況報區防指辦。
附件5:奉化區2026年防汛防臺抗旱準備工作分工及進度安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