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0283002979996P/2025-162232 | 組配分類 | 區府辦文件 | 主題分類 | 應急管理 |
|---|---|---|---|---|---|
| 發文字號 | 奉政辦發〔2025〕13號 | 發文日期 | 2025-06-09 | 成文日期 | 2025-05-30 |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發布機構 | 區政府辦公室 |
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寧波市奉化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寧波市奉化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5月30日
寧波市奉化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目 ?錄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范圍
1.4 ?事件分級
1.5 ?工作原則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區停電應急指揮部
2.2 ?區停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3 ?應急工作組
2.4 ?應急專家組
2.5 ?其他應急組織和單位
3 ?風險分析和預防預警
3.1 ?風險分析
3.2 ?監測預警
4 ?信息報告
5 ?應急響應
5.1 ?響應分級
5.2 ?響應措施
5.3 ?社會應急
5.4 ?信息發布與新聞宣傳
5.5 ?響應終止
6 ?后期處置
6.1 ?處置評估
6.2 ?事件調查
6.3 ?善后處理
6.4 ?恢復重建
7 ?保障措施
7.1 ?技術保障
7.2 ?裝備物資保障
7.3 ?隊伍保障
7.4 ?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7.5 ?應急電源保障
7.6 ?醫療衛生保障
7.7 ?資金保障
8 ?附則
8.1 ?預案管理
8.2 ?預案解釋
8.3 ?實施時間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正確、有效和快速地處置大面積停電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大面積停電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維護經濟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安定。
1.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電力調度管理條例》《浙江省電力條例》《國家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浙江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寧波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寧波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寧波市奉化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突發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1.4 ?事件分級
依據電網大面積停電的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4.1 ?特別重大(I級)大面積停電事件
寧波電網減供負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1.4.2 ?重大(II級)大面積停電事件
寧波電網減供負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1.4.3 ?較大(III級)大面積停電事件
(1)寧波電網:減供負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2)縣級電網:負荷15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1.4.4 ?一般(IV級)大面積停電事件
(1)寧波電網:減供負荷10%以上20%以下,或15%以上3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2)縣級電網:負荷15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負荷150兆瓦以下的減供負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5 ?工作原則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屬地為主、分工負責,保障民生、維護安全,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原則。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區級相關部門、各鄉鎮(街道)、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應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處置工作。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區停電應急指揮部
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成立奉化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停電應急指揮部),作為全區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對工作。
2.1.1 ?區停電應急指揮部組成
總 指 揮:區政府分管副區長。
副總指揮: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發改局局長、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國網奉化供電公司總經理。
成 ? ?員:區發改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委宣傳部、區委網信辦、區信訪局、區經信局、區教育局、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住建局、區交通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局、區文廣旅體局、區衛生健康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數據服務中心、區機關事務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融媒體中心、區氣象局、國網奉化供電公司、上海鐵路局寧波車務段奉化站等單位分管負責人。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增加有關鎮(街道)、園區管委會、其他有關部門和相關發電企業負責人為成員。
2.1.2 ?區停電應急指揮部職責
決定轄區內一般及以上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的啟動和終止,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協調解決電網應急處置、事故搶險、電網恢復等應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指揮各相關地區、各有關部門開展社會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向寧波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報告相關情況,視情提出協調支援請求;督促制定、完善相關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評估與總結。
2.1.3 ?區停電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區發改局:負責區停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做好緊急狀態下的有序用電工作;負責電網恢復正常運行所需的建設項目的計劃安排和銜接工作。負責相關應急物資的保障工作,對大面積停電區域重要商品和服務市場價格開展監測分析預警,及時提請區政府或會同有關部門處置價格異常波動,維護市場價格正常秩序。
(2)區應急管理局:根據事件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市應急管理局和區委、區政府報告事件信息;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協調因停電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參與電力系統一般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總結評估,依職責監督檢查事故發生單位、有關人員落實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況;督促指導被列為重要用戶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突發停電事件的應對工作。
(3)區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的信息發布及輿論引導工作,提示相關注意事項和安保措施,穩定公眾情緒;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4)區委網信辦:統籌協調督促電力行業強化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網絡安全保護;負責加強互聯網管理,做好輿論監測與管控工作。
(5)區信訪局:負責受理、轉送、交辦大面積停電事件期間相關信訪事項,協調做好相關工作。
(6)區經信局:負責事故所在地工業企業有序生產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協調做好工業應急物資的生產、征購和穩定工業經濟運行。負責停電事件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7)區教育局:負責監督學校緊急停電應急預案的編制及落實;組織做好學校秩序維護和人員疏導等工作。
(8)區公安分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關系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要單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組織維護大面積停電事件所在地社會治安、交通秩序。
(9)區民政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停電事件造成生活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10)區財政局:負責大面積停電后的救援、搶險、恢復等資金保障工作。
(11)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負責電網恢復正常運行所需的建設項目用地安排,提供停電事件所在地測繪地理信息數據、泥石流、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信息和衛星導航定位基準服務,預防次生災害發生。負責森林災害信息收集,協調解決電力線路搶險中的林木砍伐事宜。
(12)區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環境應急監測工作,并協助提出控制、消除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建議。
(13)區住建局:負責落實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監管責任,配合做好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電力設施保護和恢復工作;負責協調維持和恢復城市燃氣、照明設施等重要基礎設施的正常運行工作。
(14)區交通局:負責應急交通運輸保障,為搶險救援物資、必要生活物資和搶險救災人員運輸提供運力保障,協同相關部門保障應急救援人員、搶險救援物資的運輸通道暢通;協調軌道交通、鐵路等城市公共客運交通安全并疏導滯留旅客。
(15)區水利局:負責提供水旱災害的災情、險情等有關信息;協調維持和恢復城市供水設施正常運行;必要時,組織小型水電站應急發電。
(16)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大面積停電事件所在地農業、漁業災害信息收集和應急救援。
(17)區商務局:負責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救援過程中成品油以及生活必需品的供應保障,組織做好大、中型商場、超市和餐飲場所的人群疏導工作。
(18)區文廣旅體局:負責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急公益宣傳及應急廣播。負責監督星級飯店緊急停電預案的編制及落實;負責組織做好旅游景區、旅游飯店等場所的生產、生活秩序維護工作;協調旅游景區等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急救援。
(19)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負責協調停電地區醫院自保電應急啟動并采取臨時應急措施。
(20)區市場監管局:負責規范和維護市場經營秩序,參與協調大面積停電事件中特種設備的應急處置、檢測檢驗。
(21)區數據服務中心:負責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的大數據支撐;落實應急救援電子政務網絡和視頻會議系統技術保障。
(22)區機關事務局:負責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期間區停電應急指揮部相關后勤保障工作。
(23)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指揮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因停電事件引發火災、爆炸等次生災害的事故搶險和人員搜救和消防管理工作。
(24)區氣象局:負責氣象預報工作,為應急處置提供氣象服務。
(25)區融媒體中心:負責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急公益宣傳及應急廣播。
(26)國網奉化供電公司:負責組織、指揮本企業開展電網大面積停電預警,開展應急處置和電力恢復工作。掌握全區電網大面積停電情況,及時通報停電信息,并向區應急指揮部提出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建議;在區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搶險救援、搶修恢復等應急處置工作;向區應急指揮部報送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組織為居民基本通信、應急照明、急救醫療等設施提供臨時供電。
(27)發電企業:負責本企業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協助其他電力企業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8)上海鐵路局寧波車務段奉化站:負責維護鐵路運行秩序,安排疏導滯留旅客;負責搶險物資的鐵路運輸調度。
2.1.4 ?現場指揮機構
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由區停電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現場指揮部的指揮長,由區指揮部總指揮指定,成員由區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組成。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2.2 ?區停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區停電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發改局,辦公室主任由區發改局局長擔任,副主任分別由區發改局副局長和國網奉化供電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擔任。
區停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為區停電應急指揮部的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承擔區停電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及時掌握大面積停電事件的相關情況,協調解決應急處置有關問題;執行區停電應急指揮部下達的應急指令和交辦的其他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社會應急救援措施;建立健全全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并監督執行情況;負責組建專家組。
2.3 ?應急工作組
區停電應急指揮部可根據應急需要,依托各成員單位設立綜合協調組、電力恢復組、新聞宣傳組、綜合保障組、社會穩定組等應急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由區發改局牽頭,區委宣傳部、區公安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國網奉化供電公司、事故所在地鎮(街道)、園區管委會等參加。
主要職責是協調組織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向各個工作組傳達事故處置進展情況;根據事故情況及時調撥應急發電車及協調應急物資的調運工作;負責電力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信息收集、匯總、上報、續報工作;組織開展事件處置評估。
(2)電力恢復組:由國網奉化供電公司牽頭,區發改局、區公安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氣象局等參加。視情增加其他發電企業。
主要職責:組織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組織電力搶修恢復工作,盡快恢復受影響區域供電工作;負責重要電力用戶、重點區域的應急供電保障;提供停電區域地圖和地理信息數據;
(3)新聞宣傳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區委網信辦、區發改局、區公安分局、區文化廣電旅游局、區融媒體中心、國網奉化供電公司等參加。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事件發生、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加強新聞宣傳報道;收集分析國內外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互聯網等管理,正確引導輿論;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4)綜合保障組:由區發改局牽頭,區經信局、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住建局、區交通局、區水利局、區商務局、區文廣旅體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機關事務局、國網奉化供電公司、上海鐵路局寧波車務段奉化站等參加,視情增加其他單位。
主要職責:核實大面積停電事件受災狀況,落實人員、資金和物資保障;組織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群眾生活必需品的調運和市場供應;維護供、供熱、供氣、通信、廣播電視等設施正常運行;保障鐵路、公路、水路、民航等交通運力。
(5)社會穩定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由區委宣傳部、區委網信辦、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交通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消防救援大隊等參加。
主要職責:加強社會治安管理,做好重點區域、重點單位的警戒;嚴厲打擊制造、傳播謠言,以及盜竊、搶劫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監管和調控,維護市場正常秩序和價格基本穩定;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2.4 ?應急專家組
根據需要成立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專家組,由相關領域專家組成,參與事件信息研判、應急處置、評估,提供決策咨詢、技術支持和工作建議。
2.5 ?其他應急組織和單位
(1)國網奉化供電公司電力調度控制分中心
電力調度控制分中心是奉化電網的調度指揮中心,值班調度員是電力系統電網事故處置的發令員。其主要職責是:正確下達調度指令,指揮調度電網事故處置,控制事故范圍,有效防止事故擴大;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保證主網安全和重點地區、重要用戶的電力供應;科學下達調度指令,盡快恢復正常供電;及時向區停電應急指揮部報告大面積停電有關情況和電網恢復情況。
(2)發電企業
負責本企業事故搶險等應急處置工作,執行電力調度指令,配合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 ?風險分析和預防預警
3.1 ?風險分析
3.1.1 ?風險源分析
(1)受地形地質構造復雜和亞熱帶季風性濕潤氣候的影響,奉化區行政區域內各類自然災害的發生,可能造成電網設施設備大范圍損毀,從而導致電網大面積停電。
(2)高空飄物、野蠻施工、吊車碰線、電力設施偷盜等外力破壞引發的電網設施損毀,有可能導致電網大面積停電。
(3)我區一次能源(煤、油、氣)基本依靠外部輸入,因燃料等各種原因造成的發電企業發電能力大規模減少,可能導致大面積停電。
(4)重要輸、變電設備、自動化系統故障,可能造成重大及以上事故,引發電網大面積停電。運行維護人員誤操作或調度值班員處置不當等也可能導致電網大面積停電。
3.1.2 ?社會風險分析
大面積停電可能導致交通、通信癱疾,水、氣、煤、油等供應中斷,嚴重影響經濟建設、人民生活,甚至對社會安定、國家安全造成極大威脅,極易引發次生災害:
(1)可能導致化工、冶金、煤礦、非煤礦山等高危用戶的電力中斷,引發生產運營事故及次生衍生災害;
(2)可能導致大型商場、廣場、影劇院、住宅小區、醫院、學校、大型寫字樓、大型游樂場等高密度人口聚集點基礎設施電力中斷,引發群眾恐慌,擾亂社會秩序;
(3)可能導致電氣化鐵路、機場、軌道交通等供電中斷,城市交通擁塞甚至癱瘓,大批旅客滯留,從而引發群體性事件;
(4)可能導致政府部門、消防、公安等重要機構電力供應中斷,影響其社會職能的正常運轉,不利于社會安定和國家安全;
(5)大面積停電事件在當前新媒體時代極易成為社會輿論的熱點,若有錯誤輿情,可能造成公眾恐慌情緒,影響社會穩定。
3.2 ?監測預警
3.2.1 ?監測
全區電力企業要結合實際,加強對重要電力設施設備運行、發電燃料供應等情況的監測,建立與能源、氣象、水利、公安、交通、自然資源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分析各類情況對電力運行可能造成的影響,預估可能影響的范圍和程度。
3.2.2 ?預警
3.2.2.1 ?預警信息發布
國網奉化供電公司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當地電力管理部門,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及時通知重要電力用戶。電力管理部門及時組織研判,必要時報請當地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新聞媒體、網站、應急廣播、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等應建立快速發布“綠色通道”,確保在第一時間多途徑、多手段無償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信息。
3.2.2.2 ?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電力調度機構要優化調整電網運行方式,做好隔離故障區域準備,必要時可按規定提前采取措施,同時,向上級調度機構報送相關信息,爭取上級調度機構支持。電力企業要加強設備運行巡查和運行監測,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準備,并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所需物資、裝備和設備等應急保障準備工作。重要用戶做好自備應急電源啟用準備。受影響區域地方政府啟動應急聯動機制,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維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氣供熱、商品供應、交通物流等方面的應急準備;加強相關輿情監測,主動回應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3.3 ?預警解除
根據事態發展,經研判不會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4 ?信息報告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相關電力企業應立即向電力管理部門報告。
電力管理部門接到大面積停電事件信息報告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性質和類別做出初步認定。初判為一般及以上大面積停電事件,電力管理部門要按照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市能源局和區政府報告,同時報區安委辦,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5 ?應急響應
5.1 ?響應分級
根據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大面積停電應急響應分為區級以上響應、區級響應和鄉鎮(街道)級響應。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造成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1)發生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I級)大面積停電事件,啟動區級以上響應,區停電應急指揮部應按規定及時向市停電應急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并在省、市停電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2)發生一般(Ⅳ級)大面積停電事件,啟動區級響應,由區停電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應對工作。
(3)對于尚未達到一般(Ⅳ級)大面積停電事件標準,但對本區域產生較大影響的其他停電事件,各鄉鎮(街道)可結合實際情況啟動應急響應。
5.2 ?響應措施
5.2.1 ?先期處置
停電事件發生后,應急響應啟動前,電力調度控制中心要先行采取必要措施,隔離故障點,控制事故范圍進一步擴大,盡可能保持主網安全和運行電網正常供電。重要電力用戶要立即實施先期處置,積極開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停電事件的影響,減少損失。
5.2.2 ?區級以上響應
發生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I級)大面積停電事件后,由區級以上應急指揮部啟動區級以上響應。
區級以上響應啟動后,由區級以上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下達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根據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動員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5.2.3 ?區級響應
發生一般(Ⅳ級)大面積停電事件,區停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應急響應建議,區停電應急指揮部總指揮下達指令,決定啟動相應的響應程序。
啟動響應后,區停電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應對工作。
(1)區停電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召集應急指揮部成員和專家組進行會商,研究分析事態,部署應對工作。
(2)根據需要赴事發現場,或派出現場工作組赴事發現場,協調開展應對工作。
(3)指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動員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4)協調解決各鄉鎮(街道)應急指揮機構、有關部門、電力企業提出的請求事項。
(5)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及時向區政府報告相關情況。
(6)區停電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應對各種
(7)接受市應急指揮部或相關工作組的指導。
5.2.4 ?鄉鎮(街道)級響應
對于尚未達到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標準,但對本區域產生較大影響的其他停電事件,各鄉鎮(街道)可結合實際情況啟動應急響應。必要時,區停電應急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事發現場,指導鄉鎮(街道)應急指揮部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5.2.5 ?重要用戶的響應
重要電力用戶外部停電后,立即按照自身停電應急預案要求,自動或手動啟動自備應急電源,加強重大危險源、重要目標、重大關鍵基礎設施的運行監測預警,及時采取相應的非電保安措施等防范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必要時,向所在地電力企業申請移動發電車支援。
5.3 ?社會應急
(1)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區應急指揮部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區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進一步擴大。
(2)必要時,可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和物資、人員等。
5.4 ?信息發布與新聞宣傳
停電情況及事故處置等信息,由各級應急指揮機構審核和發布。
有關新聞稿須經區級及以上應急指揮部核實后,按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對全區有重大影響的大面積停電事件的發展趨勢、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消息,由區停電應急指揮部或區政府審核后,按重大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
5.5 ?響應終止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由區停電應急指揮部終止應急響應:
(1)電網主干網架基本恢復正常,電網運行參數保持在穩定限額之內,主要發電廠機組運行穩定;
(2)減供負荷恢復80%以上,受停電影響的重點地區負荷恢復90%以上;
(3)造成大面積停電事件的隱患基本消除;
(4)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處置完成。
6 ?后期處置
6.1 ?處置評估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根據事件分級,電力管理部門要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鼓勵開展第三方評估。
6.2 ?事件調查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電力管理部門根據有關規定成立調查組,查明事件原因、性質、影響范圍、經濟損失等情況,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處理處置建議,形成調查報告,報上級電力管理部門和本級政府。
6.3 ?善后處理
區停電應急指揮部要及時組織制訂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對在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中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的人力、物資、財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助或補償。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盡快消除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影響。
6.4 ?恢復重建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需對電網網架結構和設施設備進行修復或重建的,由區停電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組織編制恢復重建規劃,并指導相關企業做好受損電力系統恢復重建工作。
7 ?保障措施
7.1 ?技術保障
電力行業要加強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制定電力應急技術標準,加強電網、電廠安全應急信息化平臺建設。有關部門要為電力日常監測預警及電力應急搶險提供必要的氣象、地質、水文等服務。
7.2 ?裝備物資保障
全區各電力企業應儲備必要的專業應急裝備及物資,建立和完善相應保障體系。區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園區管委會要加強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需要。鼓勵支持社會化儲備。
7.3 ?隊伍保障
電力企業應建立健全電力搶修應急專業隊伍,加強設備維護和應急搶修技能方面的人員培訓,制定本企業應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加強社會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組織動員醫療、衛生、環境等專業應急隊伍和志愿者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災害處置工作。公安、消防救援等要做好應急力量支援保障。
7.4 ?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區經信局要建立健全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區交通局要健全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區公安分局要加強交通應急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有關單位應配備必要的應急車輛,保障應急救援需要。
7.5 ?應急電源保障
提高電力系統快速恢復能力,加強電網“黑啟動”能力建設。區級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應充分考慮電源規劃布局,保障“黑啟動”電源。供電企業應配備適量的應急發電裝備,必要時提供應急電源支援。重要電力用戶應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要求配置應急電源,并加強維護和管理,確保應急狀態下能夠投入運行。
7.6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督促醫療衛生機構加強自備應急電源建設,加強醫療應急救援隊伍裝備建設,確保在應急響應期間醫療救護和醫療秩序穩定。做好發生次生衍生災害期間的醫療防護工作。
7.7 ?資金保障
區財政局要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的宣傳、培訓、演練及大面積停電后的救援、搶險、恢復等資金保障工作。
8 ?附則
8.1 ?預案管理
預案實施后,區發改局、國網奉化供電公司要會同區級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采取電力迎峰度夏(冬)反事故演習、桌面推演、實戰演練等多種形式,每年應當至少開展1次演練。同時,根據部門職責、應急資源變化情況,以及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各區級有關單位要根據本預案制定或修訂本單位或主管行業領域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8.2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區發改局負責解釋。
8.3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奉化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奉政辦發〔2020〕63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