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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政策解讀:關于印發奉化區農田氮磷生態攔截溝渠系統建設資金補充辦法的通知
一、出臺背景
為加強我區農業面源污染末端治理,提升農田氮磷生態攔截溝渠標準化、規范化和生態化水平,奉化區農業農村局和奉化區財政局于2023年9月制定印發了《寧波市奉化區農田氮磷生態攔截溝渠系統建設資金和管理辦法(試行)》(奉農〔2023〕213號)。根據《寧波市農業農村綠色發展中心關于貫徹落實第三輪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報告28-1反饋問題整改工作的》(甬農綠發〔2024〕30號)的文件精神,現對奉化區農田氮磷生態攔截溝渠系統建設資金管理辦法作出進一步補充修訂。
二、具體內容
一是調整生態攔截溝渠建設項目相關規定。
(一)農田氮磷生態攔截溝渠系統新建項目。
1.補助標準:在市級獎補資金不高于20萬元/條的基礎上(省級優秀不高于35萬元/條),區級資金按不高于30萬元/條的標準進行配套。
2.適用范圍:采用建筑工程技術、生物技術和管理技術相結合的污染物阻控措施,在確保農田排水的基礎上,實現氮磷攔截、景觀提升和生態修復。
3.建設主體:一般由鎮(街道)或農業經營主體承擔建設。
4.建設補助范圍:包括項目測繪、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或構配件)供應、評估評審、建后管護等內容。
(二)農田氮磷生態攔截溝渠系統提質增效項目。
1.補助標準:農田氮磷生態攔截溝渠系統提質增效項目在市級獎補資金不高于10萬元/條的基礎上,區級資金按不高于15萬元/條的標準進行配套。
2.適用范圍:在已建項目全面問題排查的基礎上,制定提質改造細化方案,完成失效和退化溝渠的提質增效改造工作。
3.建設主體:已建生態攔截溝渠的原建設單位或所在鎮(街道);對因原項目選址不合理、周邊環境難以整治等原因已無法通過提質改造發揮作用的,可用我區內鎮街道或農業主體自籌自建的項目代替,提質增效項目的主體則為該項目的原建設主體或所在鎮(街道)。
4.建設補助范圍:與農田氮磷生態攔截溝渠系統新建項目一致。
二是新增農田退水“零直排”區建設項目相關規定。
指采用環境、生態、生物、水利及建筑等工程手段,對農田退水進行水質治理、水體調蓄和循環再利用,使農田退水不排入或不直接排入周圍收納水體的區域,其主要建設內容為生態溝渠、生態調蓄塘、生態緩沖帶、水下森林等。
1.補助標準:在市級補助資金不超過200元/畝的基礎上,區級資金按不高于200元/畝的標準進行配套。
2.適用范圍:因地制宜,優先在匯水面積較大的入河入海口和重點流域上游選址建設,統籌考慮資源和環境承載能力、農業產業分布情況,選擇合理的建設模式和布局開展建設;一般覆蓋農田面積不小于1000畝、生態溝渠總長度不少于2000米。
3.建設主體:農田退水“零直排”區建設項目的建設主體為鎮(街道)、村集體組織、農業經營主體或科研院校。
4.建設補助范圍:項目測繪、勘察、設計、監理、施工、材料供應、評估評審、建后管護等內容。
5.資金支付:參照農田氮磷生態攔截溝渠項目相關規定執行,在項目驗收后給予一次性補助。
三、其他事項
本文件從2025年開始實施。
解讀機關:奉化區農業農村局
解讀人:包家輝
聯系電話:0574-8929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