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告
一、公告起草背景
每年的春節過年期間,群眾燃放煙花爆竹欲望強烈,但燃放不當也會引發火災或造成人身傷害事故,大量燃放煙花爆竹會產生粉塵影響空氣環境質量,不分時間、場合燃放煙花爆竹會產生噪聲污染危害人們的身心健康,2021年6月25日發布的《寧波市奉化區禁止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公告》中的部分雙禁區現狀也已發生改變。為切實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嚴防各類事故發生,確保煙花爆竹旺季經營燃放的安全,特發布奉化區禁止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公告。
二、方案制定依據
《寧波市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
三、 公告主要內容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環境污染,維護社會秩序,根據《寧波市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我區城市化建設實際,現就奉化區禁止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公告如下:
一、區中心城區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簡稱“雙禁區”):
錦屏街道城里廂區域。具體范圍:東至錦屏南路,南至城基路,西至城基路和朝陽路,北至體育場路。
二、禁止在第一條規定區域外的下列地點及其25米距離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
1、24m以上高層建筑;
2、旅游景區,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3、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4、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區域(包括加油加氣站);
5、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
6、醫療機構、商場、學校、養老服務機構、集貿市場等場所;
7、文物保護單位,中國傳統村落核心保護區(溪口古鎮、巖頭村、青云村、棲霞坑村、條宅村、西塢古村、馬頭村、董家村、大堰村)。
三、禁止在下列區域100米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
奉化區教育局(錦屏街道)、大橋市場(岳林街道)和銀鳳廣場(溪口鎮)
四、注意事項
原2021年7月1日施行的《寧波市奉化區禁止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公告》作廢。
五、新舊政策差異
“雙禁區”范圍取消西岸村區域,25米禁燃區域新增商場、學校(范圍擴大)、養老服務機構、集貿市場;中國傳統村落核心保護區新增溪口古鎮。100 米禁燃區域新增奉化區教育局(錦屏街道)、大橋市場(岳林街道)。
六、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讀機關:寧波市奉化區應急管理局
解讀人:陳錫聰
聯系方式:0574-89285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