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02830029800655/2024-152912 | 組配分類 | 教育救助 |
|---|---|---|---|
| 主題分類 | 教育 | 發文日期 | 2024-05-27 |
| 發布機構 | 區教育局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奉化區教育局學生資助工作政策(2024年)
目前奉化區學生資助工作開展的政策依據
甬教計〔2019〕229號、甬教計〔2019〕309號文件。
上述文件所稱學生的具體含義
包括根據有關規定批準設立的普惠性幼兒園幼兒;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就讀的學生;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就讀的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和預科生),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對象
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其在校或幼兒園(以下簡稱學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的學生。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應堅持的幾個原則
(一)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平。要從客觀實際出發,以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為主要認定依據,認定標準和尺度要統一,確保公平公正。
(二)堅持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既要建立科學的量化指標體系,進行定量評價,也要通過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結果,準確、全面地了解學生的實際情況。
(三)堅持公開透明與保護隱私相結合。既要做到認定程序、方法等透明,確保公正,也要尊重、保護學生隱私。
(四)堅持積極引導與自愿申請相結合。既要引導學生如實反映家庭經濟困難情況,主動利用資助政策完成學業,也要充分尊重學生個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請的原則。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依據
學生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一)本市戶籍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復核合格的《寧波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寧波市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或《寧波市城區社會扶助證》家庭的學生;非本市戶籍持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家庭的學生;
(二)民政部門認定的困境兒童和孤兒;
(三)持有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核發的《烈士證明書》或《烈士遺屬優待證》的軍烈屬或重點優撫對象子女;
(四)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學生;
(五)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人子女;
(六)持有扶貧部門核發的、且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建有電子信息檔案《扶貧手冊》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
(七)因受災、患重大疾病等突發事件造成經濟困難,有下列情形的,可酌情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獲得相關學生資助:
1.因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災害造成人身重大傷害及財產重大損失的;
2.學生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需承擔大額醫療費用而導致經濟困難的;
3.其他情形導致經濟困難并經有關部門確認,最終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確定的。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時間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學年進行一次,每學期應按照學生實際情況進行認定結果復核和動態調整。按文件要求,學校應在新學年開學30個工作日內,完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
各學段資助項目一覽表 | ||
學段 | 資助項目標準 | 受助對象 |
學前 | 免保育???4150元/年(按當地三級園保育費標準減免) | 在幼兒園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
義務 | 營養餐????1500元/年 |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
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小學1250元/年,初中1500元/年 |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 |
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生活補助???小學625元/年,初中750元/年 | 建檔立卡、農村低保、農村特困救助、殘疾學生四類生 | |
普高 | 國家助學金??2000元/年 |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
“七種對象”免費入學、營養餐 |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 |
中職 | 國家助學金??2000元/年 | 有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
國家獎學金 6000元/年 | 在校期間學習成績、道德風尚、專業技能、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的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全日制在校學生 | |
中職學生校內獎學金 1000元/年 | 學校總人數5%,向品學兼優中職生傾斜 | |
“七種對象”免費入學、營養餐 |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 |
大學 | 生源地助學貸款:本、專科生16000元/年、研究生20000元/年 | 奉化戶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
特殊教育 | 全免費教育 | 在特殊學校就讀及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的學生 |
營養餐????1500元/年 | ||
區教育服務管理中心組織各校在學年初,通過發放告家長書、班級群發送信息等方式進行資助政策宣傳,符合資助政策的學生或家長可在每學期開學后1個月內,向學校班主任提出資助的申請,并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聯系方式
各位在結對幫扶過程中,遇到有關學生資助的問題,可撥打區教育服務管理中心學生資助中心的電話:88506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