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2330283074924804f/2024-158870 | 組配分類 | 部門街道文件 | 主題分類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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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奉金發服〔2024〕15號 | 發文日期 | 2024-12-05 | 成文日期 | 2024-11-26 |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發布機構 | 區金融辦 |
奉化區金融發展服務中心關于印發《2024年個人購買新能源新車商業保險消費券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奉化區汽車銷售企業、奉化區財險公司:
為激發汽車消費新潛力,促進社零平穩增長,現將《奉化區2024年個人購買新能源新車商業保險消費券活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一、活動內容
(一)活動時間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購買車險開票時間在活動期間即可參與申報)。
(二)活動對象
活動期間,在奉化區汽車銷售企業(以下簡稱參與活動企業)購買新能源新車,同時在奉化區財險公司購買新車商業保險的個人消費者。
(三)商戶范圍
奉化區汽車銷售企業(同參與“汽車消費券”活動車企)。
(四)舉辦單位
主辦單位:區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區商務局
執行承辦單位: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奉化區汽車銷售企業、奉化區財險公司。
(五)補貼標準及模式
1.補貼標準:活動期間組織發放新能源新車商業險消費券,擬發放總金額人民幣45萬元(發放面額擬定為新車商業險金額滿3000元可申領900元購險補貼,滿4500元可申領1300元購險補貼,滿7000元可申領2000元購險補貼)。為提高消費券發放公平性,防范系統性交易風險,采用先報名提交,審核通過后發放購險補貼(具體由執行承辦方負責)。發券指標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具體發放辦法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優化。
2.補貼模式:由活動車企代消費者在購車與購險流程結束后發起,通過指定渠道上傳申報材料,審核后發放補貼,補貼款直接發放至購車人銀行賬戶,先報先得,名額有限,發完為止。
二、發放及使用規則
(一)資料提報要求
由汽車銷售企業至指定活動鏈接,上傳消費者購買車險資料,資料包含以下內容:保單(購買奉化屬地保司的保單)。車輛商業保險保單發票(金額大于3000元)、購車發票(限新能源汽車)、用戶承諾函、用戶身份證信息、銀行賬戶等。
經平臺審核以后,鎖定消費券補貼額度,在資料申報通過后20個工作日,通過平臺向消費者發放新能源保險消費券。
(二)活動結束條件
所有新能源保險消費券額度先到先得,以實際申報進度為準,總資金使用完畢或活動時間截止均視為活動結束。
三、資金配置
總額度不超過45萬元。
四、申報流程
(一)申報時間:活動啟動之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汽車銷售企業在消費者購車與購險后代消費者提交購險補貼申報資料,所有資料齊全后汽車銷售企業通過指定活動鏈接申報。
(二)補貼對象:汽車消費補貼對象為個人用戶。每輛新車只能申報 1 次補貼,消費者在材料審核通過后獲得購險補貼。
(三)補貼發放:補貼款將在材料審核通過后直接發放至消費者銀行賬戶。
(四)退保管理:如發生退保,需個人退還補貼資金、經平臺核實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后,保險公司方可辦理退保。
(五)其他說明:
1.活動僅限個人購車險使用。如已參加寧波市購車險補貼相關活動不再重復享受本補貼。本人承諾不與市購車險補貼等活動重復享受,如發現重復享受,需退回補貼資金。
2.購險人因提供資料不完整、不正確導致補貼發放不成功的,需在2025年1月10日前更改補正相關信息,逾期未提交補貼申請或補正相關信息的,不予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