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寧波市奉化區農產品加工科創園管理辦法
一、出臺背景和目的
2024年,正值“十四五”規劃的沖刺階段和“十五五”規劃的前瞻布局,標志著我國農業現代化轉型的關鍵時期。在國家對農業現代化的高度重視下,尤其是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深入推進,我區依托本地農業資源和產業基礎,積極探索與區域特色相契合的農產品加工科創園,以此推動農業現代化進程。為鼓勵和促進社會力量參與農產品加工科創園的建設,加速形成“布局集中、產業集聚、用地集約”的農產品加工集聚化發展新態勢,我區致力于為農產品加工和科創型企業提供標準化的生產空間、孵化空間以及完善的配套設施,這有助于促進農業產業鏈的完善和強化,加速構建農業全產業鏈。為大力發展農業新質生產力,區農業農村局通過深入調研、科學規劃,精心起草了《寧波市奉化區農產品加工科創園管理辦法》,旨在通過優化政策環境、強化精準扶持、明確發展導向等措施,進一步激發園區創新活力,促進農產品加工科創園高質量發展,加速農村產業升級。
二、主要內容
第一章 農產品加工科創園認定標準
(一)認定標準
1.園區建設主體為擁有合法產權的企業,產權為建設主體自持,不得轉讓;
2.園區建設主體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和廠房,實施改擴建;
3.園區要求規劃占地面積在30畝(含)以上,規劃建筑面積在40000平方米(含)以上,可在三年內分期實施,第一期要求占地面積在15畝(含)以上,建筑面積在20000平方米(含)以上;
4.園區擁有能夠滿足農產品加工企業生產經營需求的水電氣、消防、安全、通信、網絡等基礎配套和廢污處理、倉儲物流、供能供熱等配套設施;
5.入園企業必須為從事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農業科研、服務和涉農產業相關的企業。
(二)園區認定程序
第二章 產業準入和企業入園流程
(一)產業準入
1.糧食、蔬菜、水蜜桃、茶葉、竹筍、草莓等農產品科研、加工產業;
2.中藥及生物醫藥等科研、加工產業;
3.農產品倉儲、冷鏈、物流、銷售、電子商務及交易集散等農產品商貿服務產業和農業設施裝備相關產業;
4.農產品加工科創園綜合服務、科研及生活配套等產業;
5.其他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奉化區農產品加工科創園產業布局、規劃環評要求的產業。
(二)企業入園流程
1.簽訂入園協議。企業以租用園區標準廠房方式入園,入園企業須與園區建設主體簽訂招商引資協議、入園承諾書,租用標準廠房面積須與實際需求相符,不得閑置,并保證租用廠房不得轉租、轉借、承包給第三方;
2.企業入園備案。入園企業在簽訂入園協議后由園區建設主體向區農業農村局備案。
第三章 園區建設扶持政策
1.經認定的園區,實施改擴建新增的建筑面積,參照《奉化區“騰籠換鳥”專項經費使用實施辦法(試行)》的獎補標準予以兌付。
2.實施農產品加工業“百千”工程,對新認定省級農產品加工基地(園區)的,給予園區建設主體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區農業農村局
解 讀 人:丁盛
聯系電話:0574-89294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