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申請我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
奉化區內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但未獲得實物配租的住房困難家庭,具體如下:
(一)城鎮中低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人已取得本區居民戶口。
2、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區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線以下。
3、家用轎車且購買價格10萬元(含)以上,不屬于申請范圍。
4、申請時未享受過本區公房、宅基地或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新就業無房職工,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本區人才部門認定的引進人才。
2、已與本區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半年以上社保。
3、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區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線以下。
4、申請時未享受過本區人才政策或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外來務工人員,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根據《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申評暫行辦法的通知》(奉政辦發[2017]116號)規定,量化積分達到一定分值或者在公交、環衛、物業等公共服務行業穩定就業并與本區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外來務工人員。
2、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區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線以下。
3、申請時未享受過本區人才政策或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在符合上述條件的同時,上述家庭還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在寧波市六區及三個功能園區(海曙區、江北區、鎮海區、北侖區、鄞州區、奉化區、大榭開發區、寧波國家高新區、東錢湖旅游度假區)范圍內無房(包括私有住房及非住宅房、登記備案的預售商品房)或所擁有的上述房屋建筑面積低于戶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的家庭(市區范圍內自有房屋應合并計算,5年內轉讓、征收的應當計算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