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明問答解讀:寧波市奉化區農村創業創新獎補資金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
Q1:制定依據是什么?
答:根據《寧波市農業農村局 寧波市財政局關于做好2023年寧波市鄉村產業項目工作的通知》(甬農發〔2023〕80號)《關于高水平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實施意見》(浙委辦發〔2021〕84號)《關于實施十萬農創客培育工程(2021-2025年)的意見》(浙農辦發〔2021〕12號)和寧波市《關于萬名農創客培育行動(2022-2025)的實施意見》(甬委農辦發〔2022〕3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寧波市奉化區農村創業創新獎補資金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
Q2:哪些主體可以申請農村創業創新獎補資金?
答:在國家、省、市舉辦的各類農村創業創新大賽中獲獎的農創客,市級示范農創客和縣級新興農創客,以及對促進農民農村共同富裕貢獻突出的農創客。縣級農創客組織、農創客示范基地、農創客知識產權服務基地、創業孵化示范基地,農村創業創新園區(基地)、農創園及農業科技示范園等創業創新平臺。
Q3:獎補方式有哪些?
答:有區農創客發展聯合會培育獎補和農創客各類獲獎和創建認定獎勵兩種。
Q4:區農創客發展聯合會培育獎補的申請條件、標準跟程序是什么?
答:
1.獎補條件。在我區范圍內依法注冊登記;有固定場所和專職辦事人員;各類制度齊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并積極組織開展各類助農共富活動,充分激發農創客創業熱情,為我區鄉村振興全面推進作出應有貢獻的區農創客發展聯合會。
2.獎補金額。安排資金不超過30萬元,主要用于辦公室場所租賃、專職辦事人員勞務、創業培訓、業務指導開支,以及政策、管理、法律、會計等相關咨詢服務支出;協助有成熟項目的創業者辦理工商注冊、稅務登記以及其他相關事宜支出,給農創客創業提供各類公益性服務,以及組織各類活動經費開支。
3.申報和獎補程序。由區農創客發展聯合會向區農業農村局提出書面申請補助計劃,并提供以下支撐材料:辦公場所租賃協議(合同)、布局平面圖等;在冊農創客名錄清單;專職人員須提供身份證復印件、高校畢業證書、聘任證明文件、社保繳納證明等;公益類活動開展計劃表及資金測算表等。經區農業農村局業務科室審核無誤后進行公示,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提請局黨委會審議通過后,撥付獎補資金。
Q5:農創客各類獲獎和創建認定獎勵的申請條件、標準跟程序是什么?
答:
1.獎勵對象。納入省級農創客信息管理系統平臺的人員及其所在的農創客組織。
2.獎補標準。
(1)獲獎獎勵。2022年來獲得各級農村創業創新大賽榮譽的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標準為:國家級一等獎獎勵10萬元,二等獎獎勵8萬元,三等獎獎勵6萬元;省級一等獎獎勵5萬元,二等獎獎勵3萬元,三等獎獎勵2萬元;市級一等獎獎勵2萬元,二等級獎勵1萬元,三等獎獎勵0.5萬元。
(2)創建認定獎勵。2022年來獲得省級農創客示范基地(農創客)、農創客知識產權服務基地、創業孵化示范基地,農村創業創新園區(基地)、農創園及農業科技示范園等創業創新平臺認定的,一次性給予2萬元獎勵;獲得市級農創客示范基地(農創客)、農創客知識產權服務基地、創業孵化示范基地,農村創業創新園區(基地)、農創園和農業科技示范園等創業創新平臺認定的,一次性給予1萬元獎勵。
3.申報和獎補程序。
(1)主體申報。由區農業農村局根據資金管理文件發布申報通知文件,申報主體接到申報通知后向區農業農村局申報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申報主體法人證明材料;獲獎證書或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認定通知文件。
(2)區級審核。區農業農村局對照申報要求,對相關支撐材料進行審核,符合申報條件的進行公示;
(3)資金撥付。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提請局黨委會審議通過后,撥付獎勵資金。
同一年度同一主體,獎勵資金按就高補差不重復原則執行。
Q6:使用獎補資金還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答:
(一)獎補資金須嚴格在規定范圍內使用。接受財政部門監督。
(二)對工作任務完成好、質量高、效果明顯的按時足額給予撥付,對未按照計劃完成工作任務的,責令限期整改,按比例扣減相關資金。
(三)對存在嚴重問題、弄虛作假、擅自改變資金用途、擠占挪用或套取財政資金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解讀人:毛杭軍
解讀機關:寧波市奉化區農業農村局
聯系方式:0574-89294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