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犬人應當承擔如下法律責任:未以犬鏈有效管控犬只、犬鏈超過規定長度、未為大型犬佩戴嘴套的,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可以沒收犬只,由公安機關注銷養犬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