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高中教育段資助政策有哪些?如何申請?
(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依據。
學生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1.本市戶籍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復核合格的《寧波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寧波市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或《寧波市城區社會扶助證》家庭的學生;非本市戶籍持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家庭的學生;
2.民政部門認定的困境兒童和孤兒;
3.持有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核發的《烈士證明書》或《烈士遺屬優待證》的軍烈屬或重點優撫對象子女;
4.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學生;
5.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人子女;
6.持有扶貧部門核發的、且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建有電子信息檔案《扶貧手冊》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
7.因受災、患重大疾病等突發事件造成經濟困難,有下列情形的,可酌情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獲得相關學生資助:
(1)因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災害造成人身重大傷害及財產重大損失的;
(2)學生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需承擔大額醫療費用而導致經濟困難的;
(3)其他情形導致經濟困難并經有關部門確認,最終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確定的。
以上七類學生,簡稱“七種對象”學生。
(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時間。
區教育服務管理中心組織各校在學年初,通過發放告家長書、班級群發送信息等方式進行資助政策宣傳,符合資助政策的學生或家長可在每學期開學后1個月內,向學校班主任提出資助的申請,并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三)項目標準及受助對象
學段 | 資助項目標準 | 受助對象 |
普高 | 國家助學金2000元/年 | 普高段有正式學籍“七種對象”學生。 |
“七種對象”免費入學、營養餐 | 普高段有正式學籍“七種對象”學生。 | |
中職 | 國家助學金2000元/年 | 中職段有正式學籍一、二年級“七種對象”學生。 |
“七種對象”免費入學、營養餐 | 中職段有正式學籍“七種對象”學生。 |
注:高中“七種對象”免費入學指免學費、免課本作業本費、免住宿費,具體按實際收費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