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寧波市奉化區高新技術企業苗子培育庫建設管理辦法》(修訂)
一、政策依據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32號)
二、出臺背景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大高新技術企業苗子培育力度,快速壯大高新技術企業隊伍,推動高新技術產業持續高質量發展。特修訂《寧波市奉化區高新技術企業苗子培育庫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奉科〔2020〕2號)。
三、主要重點內容
管理辦法主要有總則、入庫培育標準和程序、培育措施、監督管理和附則五部分組成,涉及政策共15條,主要重點內容:
(一)高新技術企業苗子培育庫是指企業按本辦法規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苗子培育標準和程序納入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對象的企業名錄庫。
(二)申請入庫的企業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企業申請入庫時須為在奉化區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2008年至今未被認定過高新技術企業,且近一年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為查賬征收;
2.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國科發火〔2016〕32號)規定的范圍;
3.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4.企業在其主要產品(服務)技術領域有相關知識產權活動,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符合其中一條:
(1)1項及以上發明專利授權;
(2)1項及以上發明專利受理同時擁有2項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授權;
(3)3項及以上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授權。
5.企業建立了比較規范的研發投入核算體系,對研發費用進行獨立核算。申報入庫的前一個年度研發項目(或新產品)需3項以上,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要求如下: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6.企業建立了技術(新產品)研發項目立項、結題等相關研發活動和制度;
7.企業申請入庫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三)申請入庫程序:
1.入庫申報。區科技局每年定期發布入庫申報通知,采取“全年受理、定期評審、分批入庫”原則。各鎮(街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轄區內入庫申報企業的初審和推薦工作。企業對照入庫培育標準自愿申報并按規定要求提交材料。
2.入庫評估。區科技局組織專家組或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根據培育庫標準對申報入庫企業進行評估,主要從企業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企業經營情況等方面進行評價,并根據培育標準出具綜合評估結果。
3.入庫公示。區科技局根據綜合評估結果,經會議審議擬定入庫企業名單并進行公示,無異議的發文公布。
(四)納入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如發生更名、經營業務、生產技術活動等與培育標準有關的重大變化,應在一個月內報告區科技局;變化后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自當年起終止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格。
(五)高新技術苗子企業入庫年度即為培育起始年度,培育有效期為三年。在培育期內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予以出庫;三年期滿后,未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調整出庫,且不再受理入庫申請。
(六)入庫企業獎勵總額10萬元。入庫當年度予以3萬元獎勵,培育期內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再給予7萬元的獎勵。
四、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讀機關:寧波市奉化區科學技術局
解讀人:史波
聯系號碼:0574-89285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