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0283002980014W/2020-04396 | 組配分類 | 部門街道文件 | 主題分類 | 科技管理 |
|---|---|---|---|---|---|
| 發文字號 | 奉科〔2020〕11號 | 發文日期 | 2020-06-04 | 成文日期 | 2020-06-04 |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發布機構 | 區科技局 | 有效性 | 廢止 |
| 規范性文件登記號 | BFHD05-2020-0002 | ||||
寧波市奉化區“高靈基金”科技項目專項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鼓勵和支持社會、民間資本參與實體經濟風險投資,大力引進、培育和扶持科技型初創企業,進一步推進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特制定寧波市奉化區“高靈基金”科技項目專項管理辦法。
第二條 “高靈基金”是經國家科技部同意的、由國家科技風險開發事業中心發起設立在我區的科技創業創新投資基金。
第三條 區“高靈基金”科技項目是指為推動區科技創新發展,以區財政科技經費支持,由寧波高靈股權投資合伙企業引進注冊在奉化區域內的企業,組織實施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及相關創新活動。
第四條 區“高靈基金”科技項目計劃體系由科研攻關、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示范3個計劃構成。
第二章??職責分工
第五條 區科技局在項目管理中的主要負責組織項目申報、評審、立項,下達項目支持經費。
第六條 區財政局在項目管理中的主要負責年度“高靈基金”科技項目經費預算的審核、批準與資金使用監督。
第七條 寧波“高靈基金”主要負責引進、培育科技型初創企業(項目);向科技部門推薦新引進的企業(項目)。
第八條?項目承擔單位的主要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按進度要求完成合同書規定的考核目標與任務。
第三章??申報與受理
第九條 區“高靈基金”科技項目申報應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項目申報單位必須由寧波高靈股權投資合伙企業引進注冊在奉化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機構;
(二)項目申報單位應具有項目實施的基礎條件、完成項目所必備的人員和技術設備條件;
(三)項目責任人和申報單位信譽良好,近二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
第十條?區“高靈基金”科技項目申報方式:
(一)申報單位注冊登錄“寧波市奉化區惠企、人才政策兌現“一鍵通”平臺(https://hqpt.fh.gov.cn/)”進行在線填報,按要求上傳相關附件材料;
(二)申報單位登錄填報后,由區科技局相關歸口管理科室進行在線審核,審核通過后,通知項目申報單位將項目申報書形成文字材料一式二份報送至相關歸口管理科室;
(三)申報時間:項目申報前,由寧波“高靈基金”向區科技局出具引進擬申報項目推薦函,區科技局根據推薦函,視情開通項目申報系統,下發項目申報通知,一般每季度不超過二次。
(四)項目申報需上傳提交資料:
1、項目申報表;
2、項目可行性報告;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申報單位對項目真實性和項目自籌資金的承諾聲明;
5、有合作單位的提供合作協議;
6、相關產品技術成果證明(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證書及其它體現項目先進性、創新性的佐證材料)。
第四章??經費支持
第十一條 經費來源。區“高靈基金”科技項目專項資金從區科技項目經費中支出。
第十二條 支持強度及資金撥付。區“高靈基金”科技項目經費根據項目情況,一般支持額度在3000-10000元之間;項目經費實行直接資助的方式。
第五章??項目評審、立項、驗收與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 區“高靈基金”科技項目的評審堅持從簡原則,評審專家人數一般不超過3人;項目立項、驗收與監督管理,參照《寧波市奉化區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奉科〔2019〕11號)文件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區科技局、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寧波市奉化區科學技術局
寧波市奉化區財政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