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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柳家歡?通訊員?應偉健?胡瓊瓊?張碧輝
本報訊 市民俞女士收到了來自區法院的“專屬快遞”——一份經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后的民事裁定書。而從受理調解到快遞送達,駐派出所人民調解室主動對接法院,讓俞女士實現了“零次跑”。
今年4月的一天,俞女士和另一名當事人因家庭矛盾引發糾紛,隨即“鬧”到了大橋派出所。民警受理調查后,交由駐所人民調解室進行調解。經調解,雙方達成和解。“該案標的金額較大,有可能引起調解反復。經司法確認,通過人民法院簡易程序裁決以后,如發生一方不履行,可直接申請法院執行局強制執行。”在人民調解員引導下,雙方申請了“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并在承諾書和委托書上簽字。
“按照要求,需要當事人和調解員一起到法院進行確認。而雙方同意并簽了委托書后,可由人民調解員代替當事人把案卷帶到法院申請司法確認,法院根據提出的申請出具裁定書,通過專用快遞直接把民事裁定書寄給當事人,一定程度上減少了群眾跑腿,提高了辦事效率。”大橋派出所民警趙仁達說。
僅10余天時間,俞女士“心頭煩惱”就消除了,她直呼這趟“調解之旅”真是方便、快捷。“原有印象中,辦理事情總要拿著各類資料到處跑,也常會出現‘資料不足再補充’的囧境,這次就去了一趟派出所,剩下的在家里等快遞就行了。”俞女士握著快遞說,這樣的調解方式令人滿意。
據悉,2017年以來,區公安分局積極探索調解工作,在全省率先實行“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制度,破解調解反復等難題,最大力度化解矛盾糾紛,收到了良好成效,并作為經驗在寧波全市推廣。至今,全區共成功調處各類矛盾糾紛1200余起,其中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109起,無一出現反復。今年4月,區公安分局會同區人民法院、區司法局共同研究協商,實行駐所人民調解工作室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最多跑一次”,由調解員跑代替群眾跑,由專遞寄代替群眾取,整個過程實現了當事人“零跑腿”。
下一步,區公安分局還將會同區人民法院和區司法局,進一步落實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的零跑工作,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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