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使用手機亟待整治
來源: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政府 發布時間:
2018-06-05 10:00
手機已經成為人們生活的一部分,在駕駛車輛時使用手機的現象比比皆是。然而,開車使用手機的行為,不但會造成各種安全隱患,而且也觸犯了相關法律法規。
在駕車過程中,經常會遇到明明前方很通暢,但是前車卻一直慢悠悠地開著;明明可以左轉彎了,前車卻原地不動,原因竟然是前車駕駛員在使用手機,車輛通行速度因此受到很大影響。
前幾天,筆者在大成路與橋東岸路路口等紅燈時,看見旁邊一輛小貨車司機在等待紅燈的間隙看起了“抖音”,行車如此不集中注意力,極易發生交通事故。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對違反上述規定的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公安機關將給予駕駛人警告或記2分并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現實中,一些駕駛員對這種不文明、不安全的駕駛習慣,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此外,因為取證難,再加上處罰過輕,導致開車玩手機的現象難以得到有效遏制。
筆者以為,對開車使用手機這一現象,在宣傳勸止的同時,要對這種違法行為加大處罰力度,使駕駛員真正了解開車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只有人人重視,才能消除安全隱患。
在駕車過程中,經常會遇到明明前方很通暢,但是前車卻一直慢悠悠地開著;明明可以左轉彎了,前車卻原地不動,原因竟然是前車駕駛員在使用手機,車輛通行速度因此受到很大影響。
前幾天,筆者在大成路與橋東岸路路口等紅燈時,看見旁邊一輛小貨車司機在等待紅燈的間隙看起了“抖音”,行車如此不集中注意力,極易發生交通事故。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對違反上述規定的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公安機關將給予駕駛人警告或記2分并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現實中,一些駕駛員對這種不文明、不安全的駕駛習慣,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此外,因為取證難,再加上處罰過輕,導致開車玩手機的現象難以得到有效遏制。
筆者以為,對開車使用手機這一現象,在宣傳勸止的同時,要對這種違法行為加大處罰力度,使駕駛員真正了解開車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只有人人重視,才能消除安全隱患。